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使得自驾出行升温,为了环保和节约拼车旅行更成为了许多市民自助游的首选。长假期间不少市民可能会邀请两三个好友一起驾车出游。但是法官提醒长假“搭伙自驾游”,要特别注意安全驾驶,莫让开心游变成一场堵心事。
去年2月,乐某驾车去安徽自助游。朋友肖某夫妇正巧也打算趁着假期去趟皖南,就某商量搭乘乐某的车子一同旅游,由乐某开车。乐某欣然接受。
车行至高速公路刚半个小时,由于乐某边驾驶边打,一个没留神追尾了前方的一辆大客车,经交警勘验现场,认定乐某负全部责任。车上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肖某全身上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星期,肖某妻子也有多处擦伤。出院后,肖某夫妇某起诉至法院,向其索要医疗费5129元、误工费9000元。庭审中,乐某认为肖某是自愿乘坐自己的车去郊游,自己没收费,不应该给肖某赔偿。肖某则表示是因为乐某开车打才出的事情,乐某应当担责。法院最终判决乐某赔偿肖某医疗费用5129元,误工费4350元。
承办法官表示,如果“好意同乘”车辆的驾驶人确实已经履行了高度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没有责任的,应当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责任。但如果车主对事故负担责任的情况下,由于车主过错造成乘车人的伤害,车主就要对免费搭乘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承担数额,由法官结合案件情况进行裁量。在本案中,因为乐某的过错导致了肖某夫妇的受伤和误工,乐某还是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由于自驾游时驾驶员常常既是游客又是司机,舟车劳顿以至疲劳驾驶,因此对于驾车者的驾驶水平以及注意义务要求较高。长途驾驶过程中司机应多休息或者同乘人员轮流开车;同乘人员也可以对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打等一些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提醒。总之,“高兴出门,回家”,别让原本好意的同乘落得对簿公堂的结局。